江西省医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江西省医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省市类正高级资格】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3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 SCI (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省市类副高级资格】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3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县区类正高级资格】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2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
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县区类副高级资格】
业绩成果条件: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2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六)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省市类副主任中医师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3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期刊,并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作为市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且完成2名继承人带教任务。
(10)作为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且提交通过答辩的结业论文。
(11)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省市类主任中医师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3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四)。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厅级科研项目1项。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被 SCI(科学引文素引)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公开发表。论文提供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作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
(7)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8)独立主编或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作为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且完成2名继承人带教任务。
(10)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可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且提交通过答辩的结业论文。
(11)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县区类主任中医师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各下列条件2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说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五)。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五)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四)
(7)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作为主编,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作为市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且完成2名继承人带教任务。
(10)作为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且提交通过答辩的结业论文。
(11)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县区类副主任中医师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具
各下列条件2项以上(第1项为必各)。
(1)将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总结等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供1份,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获得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有个人奖励证书)。
(3)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六)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三)。
(4)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提供原始材料。(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个人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
(6)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五)。
(7)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向大众普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9)作为市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且完成2名继承人带教任务。
(10)作为市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且提交通过答辩的结业论文。
(11)获得本专业江西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个人排名前三)。
政策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链接: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2/27/art_38018_48056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