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疗行业公共关系学会
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简介学会章程组织架构
动态信息
学会要闻学会通知健康科普政策法规行业观察
规章制度
党建引领
党史学习
学会相册
分支机构
全部
会员权益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河南省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及评审条件解读

  • TZMPR
  • 浏览量:32
  • 发布时间: 2024-01-04
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基层服务

要求


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的,聘任主治医师以来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城市三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进修

要求

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同级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以医疗卫生机构分级为准),其中申报主任医师须累计满3个月,申报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学历和任职年限

要求


01

申报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02

申报副主任护师,应具备护理、助产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具备护理、助产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03

申报副主任药(技)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

04

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05

申报主任护师,应具备护理、助产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06

申报主任药(技)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年度考核

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健康科普

要求

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本条件所提及的健康科普活动包括:

(一)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

(二)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

(三)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刊发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


工作业绩

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01
医疗类



副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主任医师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02
护理类


副主任护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抢救和护理危重病人、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疑难复杂问题、参与开展新技术或新业务形成的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护理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主任护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抢救和护理危重病人、熟练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的疑难复杂问题、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高质量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护理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03
药学类




副主任药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技术应用案例、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参与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或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新药生产批件。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8)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主任药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改进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技术应用案例、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二类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限前7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5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主持或主要参与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批件/备案号,或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新药生产批件。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8)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04
技术类




副主任技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主任技师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图片




基层 |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

卫生系列基层副高级职称的名称分为基层副主任医(护、药、技)师和乡镇社区副主任医(护、药、技)师,基层正高级职称的名称统一为基层主任医(护、药、技)师。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全省高级职称,也可申报基层高级职称。其中,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也可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但同一晋升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
图片
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01

申报基层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申报基层副主任护师,应具备护理、助产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护理、助产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或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满25年,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申报基层副主任药(技)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技)师职务满7年。

02
申报基层主任医(护、药、技)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03
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护、药、技)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健康科普要求
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本条件所提及的健康科普活动包括:

(一)进社区、乡村、学校、单位和大众媒体开展的健康科普讲座;

(二)参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活动;

(三)在省市县广播电视报刊、省级以上行业报刊,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官方媒体,刊发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



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医疗类

申报基层副主任医师和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基层副主任医师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申报公共卫生类别基层副主任医师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临床病案或专业技术报告、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和技术指导报告、乡村医生培训情况报告或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报告等。

申报基层主任医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率先在本地区开展的新技术或新项目,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并取得良好的医疗服务效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3)主持完成的本专业课题、获得的科技奖励等(限第1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1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6)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护理类

申报基层副主任护师和乡镇社区副主任护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的护理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与疑难病病人形成的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申报基层主任护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抢救和护理危重病人、熟练解决护理专业多学科合作的疑难复杂问题、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高质量专题报告、护理案例、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率先在本地区开展的新技术或新项目,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并取得良好的医疗服务效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3)主持完成的本专业课题、获得的科技奖励等(限第1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1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药学类

申报基层副主任药师和乡镇社区副主任药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专题报告、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技术应用案例、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申报基层主任药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熟练解决药品调剂、药品合理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用药监测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高质量专题报告、合理用药分析报告、技术应用案例、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或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牵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形成的基层推广使用报告,牵头解决药品全流程规范管理、社区药学服务、居家药学服务等基层常见问题形成的应用报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3)主持完成的本专业课题、获得的科技奖励等(限第1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1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6)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技术类

申报基层副主任技师和乡镇社区副主任技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申报基层主任技师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专业技术报告、操作视频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率先在本地区开展的新技术或新项目,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形成的推广使用报告。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3)主持完成的本专业课题、获得的科技奖励等(限第1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1篇。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首页|
学会概况|
动态信息|
规章制度|
党建引领|
学会相册|
分支机构|
会员权益|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23-86555919
Fax:0523-86555919
Email:tzmpr@foxmail.com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国家级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解放东路明发国际铂金中心A座1412号

Copyright © 2019-2023 泰州市医疗行业公共关系学会 版权所有苏ICP备2021017089号